高速公路让车主们的出行效率大大提高,同时,由于高速路上车子一般行驶速度很快,一旦发生意外危险系数比较高。因此,高速公路对路面要求也比较严苛,务须平整,且需要定时巡查,及时清除障碍物。但是如果因为撞到障碍物导致车辆受损,高速方面应该承担责任吗?
日前在京昆高速河北省唐县路段南向北方向,发生了一起谁也未曾预料到的车祸。尤女士是保定曲阳县的车主,事发当天早上她5点钟左右从家里出来上了京昆高速。她自称当时路上车辆比较少,自己的行驶速度在迈左右。5:30左右时,前方路面上突然出现了一堆树根,能到膝盖那么高,眼前白花花一片。尤女士赶紧刹车,但是为时已晚,等到停下时,车底下已经满是树根了。
尤女士第一时间报了警,并打起了双闪,在车后放置了警示牌,一则为了自己安全,二则是想提醒后面的司机。可惜的是,由于当时是在凌晨时分,光线不是太好,还是有几辆车先后闯进了这片树墩子当中。六七点钟时仍有车辆发生事故,尤女士说有大车歪歪扭扭闯进去的,还有跑的快的,车底下冒着火星子就进去了。清障车于七点多钟到达现场,散落树墩子的路面长达四五十米,装了满满三车才清理完。
李先生也是受害者之一,他车子的轮胎爆了,底盘护板全部撞碎。还有胡先生的爱车前脸已经完全凹了进去,他担心发动机会报废。处理事故的交警告诉车主们,有保险的话建议他们走保险维修,不想走保险的可以找高速管理单位协商。但高速方给出的回复让他们有些心凉,他们表示不会承担任何个人损失,不服的话可以告他们。
胡先生说,其实也并不是想讹高速管理方的钱,只是对于这样一起意外,车主们都是受害者,只希望高速能有一个正确的态度,给出个合理的解释和赔偿。不过唐县高速公路管理处事故科的工作人员却说:“这个东西是死的,人可是活的,是你撞了这个东西,不是它砸到你车上了。你前脚走,那后脚不可能高速派个人盯着路面吧?”
目前造成高速路上出现大量树根的原因也找到了,是一辆大货车上拉的树根散落了下来,这辆货车也已经找到并扣留。高速管理方仍然觉得,像这种临时散落物,他们也不可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和清理,只能是在平时工作中加强巡逻。就这起事件来说,还是建议走保险,如果不同意的话可以三方坐下来再协商。至于责任究竟是定给拉木头的大货车,还是定给高速管理方,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来评判了。
此前发生过不少因井盖问题而出现事故的,会追究井盖管理者或路政的责任,和这件事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处。如果套用那位工作人员的话,路政也不可能天天派人盯着每一个井盖,也许刚出现问题就发生了意外,而且人是活的,是你掉进了下水井里,而不是它拽你下去的?由此可见,这样的解释乍一听有道理,实则不通。
笔者以为,高速是服务方,在自己的服务场所里出了事情,不管最后认定是谁的责任,至少应该拿出一个友好的态度,而不是推诿受害者。您觉得这起事故中,是不是应该让大货车负全责?高速方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