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在停车场遭损坏,维修费8000多难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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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车的朋友都知道,车子发生小的磕磕碰碰是在所难免的事情。遇到这种情况,当事双方都应该拿出态度积极处理问题,同时更应该警醒自己注意行车安全。贵阳市的秦先生反映,他的车在停车场遭到了磕碰,对车辆造成了损坏,修车费用需要多,之后的索赔却是非常地困难,这让秦先生无比糟心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
秦先生告诉记者:6月11号的早上,他开车驶入“观山湖区高科一号”的地下停车场,经过负一楼过道时突然听到有东西敲打车底的声音,他立即下车查看,发现底盘后护板脱落,侧门边框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,而罪魁祸首竟是一块地沟板。

秦先生:“我以正常速度开车过去的时候,其中一块地沟板飞出去了,另一块地沟板反弹起来,把我车左边的侧门以及后面的整个下护板全部都打掉了。”事情发生后,秦先生保存了现场的证据、调取了监控,并找物业公司要求赔偿。

秦先生:“物业公司讲这件事情不归他们管,要找高科一号的管理部门,但是管理部门就跟我说这件事情不是他们的责任,需要我自己来承担。”秦先生认为监控视频上很清楚地说明,就是物业管理部门和产权所有者没有及时修护设施,才导致地沟板反弹损坏了车辆,所以就应该由物管方和产权所有人来承担责任。

秦先生:“我在这里停车交了停车费,那他们就应该履行他们的义务,他们对这些有问题、有隐患的设施就应该及时去排查维修。”在秦先生多次交涉下,对方提出可以免除秦先生三个月的停车费,但却遭到了秦先生的拒绝。秦先生认为修车的费用要花多,三个月停车费折价多,他的损失太大了。

6月22号,记者和秦先生来到“贵阳金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”了解情况,但是物管办公室没有一个人,通过张贴在墙壁上的联系方式,记者联系上了项目负责人冉经理。冉经理:“这件事情我们已经向高科一号领导汇报过了,高科一号领导给他的反馈就是减免他几个月的停车费,然后这个业主他不同意。我们收取停车管理费不是说他的车在这里出了什么问题,我们就要负责。我们收取停车管理费,第一是给他提供一个停车的场所,第二是维护一个环境卫生,仅此而已。”

冉经理说这件事不应由物业来负责,应该由产权方来负责,随后记者来到高科一号产权方了解情况。记者:“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?”大楼保安:“原因我们不清楚,反正我们是接到通知的。”记者:“你们接到什么样的通知?”大楼保安:“就是说有记者来是不允许上去的。”记者:“是谁给你发的通知?”大楼保安:“当然是我们的领导,物业公司。”

高科一号的门卫说他接到了通知,不允许记者进入大楼采访,无奈之下记者再次电话联系物业公司周经理。周经理告诉记者:他不便提供高科一号相关负责人的联系方式,不过他答应会在下周一召集三方协商解决问题。

小编觉得,只要存在收费的事实,停车场就应该承担保管义务,车辆既然在停车场内发生了损坏,理应由停车场的相关管理部门承担赔偿责任。但大家看到的是,这家物业的服务就跟停车场里的地沟板一样粗陋不堪。不管是物管方还是产权房,都应该拿出态度妥善处理,拖延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。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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